法律分析: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在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
公告期满后,就可以在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