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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来源:枫云情感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侵犯的制度以及客观方面。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不报安全事故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对特定类型的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例如部门、企业等。

2.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但仍然故意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

3. 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即犯罪行为对安全事故监管制度产生了一定的破坏或影响。

4.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对于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人民对于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为: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安全事故罪判多久?

不报安全事故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到七年有期徒刑。《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五个构成条件

四个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是: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结语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侵犯的制度以及客观方面。对于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人民认为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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