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进入“新市民事务中心”公众号首页线申请请及准入查询学电子准入卡据提示输入身份信息即可查看。
法律依据:
《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第二条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及当年各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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