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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象如何考虑?

来源:枫云情感


律师解析:

一、基于当前的组织架构考虑、二、基于五年以后的组织架构考虑、三、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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